“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权下放到县级

2012-10-16 10:19 浏览人数:2619次 来源:华西都市报

“2012年10月10日,国务院作出《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中指出,要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其中调整143项行政审批项目,包括有"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权,"房地产预售许可"由原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审批,调整至"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此消息一经发布,便如平地一声惊雷震荡了全国的房地产市场,业界众说纷纭。当前楼市正处于买卖双方博弈的僵持状态,对预售许可审批权下放政策的不同解读,或将通过对市场预期的影响传导楼市。对此,本报记者特采集整理了全国市场以及成都市场上的各方专家、业界相关人士的诸多观点,以求更客观理性地解读此事件。

国务院下放“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权不会直接导致房价上涨据悉,下放“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权的消息一出来,住建部政策咨询专家、亚太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就在媒体上公开进行了解读:“国务院下放"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权是政府权限放手,通过市场调节管理房地产市场。主要是出于简化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手续,加快审批发证速度,提高行政办事效率。不过,多部门拥有权限之后,容易产生市场口径不统一与监管不力之事,出现权力寻租空间导致贪污腐败现象,需要制定严格的监管审批制度。”

同时他也表示:“下放"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权,对楼市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房价上涨。而于房地产市场则是利大于弊,一则增强商品房市场供应的灵活性与市场开放度。二则缩短商品房上市销售时间,增加商品房市场供应。三则弥补区域供应不平衡之处,稳定市场预期。四则更好、更直接有效地监管区域内楼盘项目预售状况,有利楼市波动监控之后及做政策调整。五则有利于消除商品房供给少而预期房价上涨心理。”

“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权下放开发商受益业内很多专家对此事件的观点也大致相同,均认为下放审批权无关楼市调控政策。但不能否认的是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改革仍牵动了当下大小房企的脆弱神经,许多业内人士也担心这可能成为变相提升房价的诱因。

“预售审批难度降低的结果大家都知道,一定是开发商可以更容易地取得预售许可证,也就是说开发商会比原来审批权没下放前提前取得预售许可证,所以开发商的资金压力就会减小。开发商不缺资金了,可以不降价了,所以说下放预售审批权等同于救市。”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也曾公开发表言论:“审批权下放后,区域的自主权增大,对于预售项目的管理可能更为灵活,预售项目的审批实效也会明显加快,开发商会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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