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金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2019-10-29 10:41 浏览人数:7590次 来源:金坛山水网

 

 

关于2020年度常州市金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集中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2020年度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工作于2019年10月开始,根据区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2020年度我区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限为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20日

02
2020年度我区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

(一)本区户籍的参保居民为每人每年460元,其中:茅山老区(薛埠、茅麓、西岗)参保居民为每人每年450元;

(二)非本区户籍的常住人员及子女为每人每年1400元;

03
符合免缴条件的困难群众(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中一般贫困户、孤儿、城市“三无”老人、困境儿童、计生特困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伤残等级在三级以上的居民),个人不需要缴费,免缴部分由政府财政全额补助。

04
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属首次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请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领取地)村(社区)办理相关手续。

05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支持签约扣款(省保卡或普通银行卡)、银联pos机、微信(支付宝)、银行柜面等缴费方式,现金仅适用于村(社区)全额或定额补助等特殊情形。

(一)签约扣款(省保卡或普通银行卡)

1、省社保卡签约扣款:新参保人员,理参保登记后,按规定领取省社保卡。领取省社保卡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省社保卡前往相应银行网点办理金融功能激活、签订扣缴协议等手续。续保缴费人员,社保卡未激活金融功能,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省社保卡前往相应银行网点办理金融功能激活。

2、银行卡签约扣款:参保人员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有效银行卡(目前支持工行、建行、农行、江南银行、邮储银行),前往对应银行网点办理签订扣缴协议。

如用本人银行卡为他人签约代扣,需持卡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银行卡、被缴款人身份证原件(未成年人携带户口簿)

选择签约扣款的应于11月15日前存足保费以备扣款,扣款失败的请选择其他缴费方式。

(二)银联pos机缴费

缴费人可前往所在村(社区)便民征收点进行当场缴费,银联pos机缴费支持银行卡刷卡或手机扫码支付,银联pos机缴费可为他人代缴。

关于2020年度金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三)微信(支付宝)缴费

缴费人微信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或识别二维码进入小程序,或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费”进入小程序,按照程序提示步骤进行操作,自行完成缴费,支持为他人代缴。也可前往村(社区)便民征收点,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微信(支付宝)缴费操作。

关于2020年度金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四)银行柜面缴费

缴费人持身份证和银行卡直接到上述五家银行各网点窗口直接办理缴费,支持为他人代缴(携带被缴款人身份证,未成年人携带户口簿)。

关于2020年度金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06
敬请广大居民关注媒体和村(社区)通告,互相转告并及时参加2020年度居民医保,以免影响就医和享受医保待遇。如需进一步了解我区居民医保参保相关流程及省社保卡办理事宜,可以咨询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领取地)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或致电12333。如您想进一步了解居民医保的缴费渠道及方式,可拨打金坛税务特服号96888735。

附: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联系信息表

关于2020年度金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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